國家林業和草原局15日宣布,我國新增河南信陽、四川眉山等28個國家森林城市,國家森林城市總數增加到194個。
建設國家森林城市,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,推進城鄉生態建設和國土綠化的一種實踐創新。自2004年啟動以來,全國已有近400個城市開展了國家森林城市建設。截至今年,其中194個城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。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,建設國家森林城市,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總體上還是一個缺林少綠的國家,特別是城市人口密集,是zui需要綠,也是zui缺少綠的地方。
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生態修復司副司長 馬大軼: 所以通過森林城市建設,讓森林走進城市,讓百姓身邊增綠,來擴大城市的生態空間,增加城市森林綠地,為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支撐。
建設國家森林城市15年來,每個建森城市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積占市域面積0.5%以上,有力推進了森林資源增長和國土綠化進程。據了解,目前全國有19個省份開展了省級森林城市建設活動,有11個省份開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設,形成了跨區域、覆蓋城鄉的建設體系。
建設有標準 后續管理不達標將“摘牌”
建設國家森林城市有具體標準,一個城市評上了國家森林城市,如果后續管理不達標,將可能被“摘牌”。
一個城市要評選上國家森林城市,至少需要2年以上的時間。對于建設城市的平均林木覆蓋率、城區的樹冠覆蓋度,還有城市郊區以及鄉村的綠化率都有具體的指標要求。
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生態修復司副司長 馬大軼: 提升老百姓生態福利方面,像城市綠地的休閑服務、免費開放公園、綠道網絡的建設;大力弘揚生態文化方面,古樹名木保護、開展生態宣傳教育、評選市樹市花,來提升老百姓的生態意識。
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,評選上國家森林城市也不是一勞永逸,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會組織有關方面每3年進行監測評估。經監測評估不合格的,限期整改,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者逾期不整改的,將撤銷國家森林城市稱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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